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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判无期徒刑后会不会被没收财产?温州最好的律所

2020-09-09 10:20 来源:zlw002
核心提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刑事处罚的措施是比较多的,无期徒刑是其中一种,无期徒刑一般是适用犯罪情节非常严重的犯罪分子,类似于终身监禁,那么被判判无期徒刑后会不会被没收财产?接下来小编帮大家整理出来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被判判无期徒刑后会不会被没收财产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无期徒刑和没收财产都是属于刑事处罚措施,判处无期徒刑后,会不会没收财产是没有必然联系的,要依据具体情形才能确定,如果是贪污受贿案件的,一般会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三条【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的范围】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没收财产和罚金能不能并用
  在法律上,没收财产与罚金虽然都属于财产刑,但二者的性质不同:
  1、在适用对象上,罚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贪利性犯罪,但没收财产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及情节较重的其他刑事犯罪。
  2、在内容上,罚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这些金钱不一定是犯罪分子现实所有的,而没收财产则是剥夺犯罪分子个人现实所有的财产的一部或全部,既可以没收金钱也可以没收其他财物。
  3、在执行上,罚金可以分期缴纳,如果缴纳确有困难,可以适当减免,而没收财产只能一次性没收,不存在分期执行或减免的问题。
  不过没收财产与罚金都属于附加刑,附加刑是可以并罚的,不过关于这两种刑罚,有如下规定:
  1、附加刑之间存在并罚问题,对于不同种的附加刑原则上就会并科。例如,数罪分别被判处罚金、没收部分财产时,可以合并执行。
  2、数罪分别被判处罚金与没收全部财产时,虽然也可以合并执行(先没收全部财产,再由犯罪人通过劳动所得缴纳罚金),但在通常情况下,只执行没收全部财产。
  因为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和罚金都是对犯罪分子财产的剥夺,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已经是将犯罪分子个人现实存在的所有财产全部剥夺了,再判处罚金已没有实际意义,也就无执行罚金的必要。

  综上所述,无期徒刑和没收财产都是属于刑事处罚措施,判处无期徒刑后,会不会没收财产是没有必然联系的,要依据具体情形才能确定,如果是贪污受贿案件的,一般会没收财产。以上就是关于被判判无期徒刑后会不会被没收财产的相关内容,我相信大家也是有所了解了,对于上述内容大家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或者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知识的话,我们随时欢迎大家的的来电我们温州最好的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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